《港南区人民政府关于处理贵港市港南区新塘镇东和村等19个村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建新区改变计划的函》(港南政函〔2025〕54号)收悉。经研讨,现批复如下:
一、赞同《贵港市港南区新塘镇东和村等19个村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建新区改变计划》,本次改变撤销原立项的建新区规模。改变后建新区坐落八塘大街新陆村,总面积18.205亩,农用地面积18.205亩(其间犁地面积16.690亩,平平等为10等,粮食产能为10014.000公斤),其他农用地1.515亩。
依据港南区提交的最新改变查询效果套合剖析数据,拆旧区归入年度改变的农用地117.219亩,其间犁地面积110.870亩(平平等为10.75等,粮食产能为66965.480公斤)。
本次运用目标18.205亩,其间犁地目标16.690亩(实践占用犁地16.690亩),运用犁地粮食总产能为10014.000公斤。运用后剩下目标99.014亩(犁地94.180亩、其他农用地4.834亩)、粮食产能为56951.480公斤。
二、请严厉按批复文件安排施行,依照节省集约用地要求,实在做好建新地块的用地规划,按规则程序和要求处理建新区土地征收运用批阅手续。要实在保护农人合法权益,严厉执行安顿补偿办法。要依据相关规则,催促用地单位做好犁地占用税交纳作业。
三、请仔细安排做好增减挂钩在线监管体系填写作业,要及时将项目批复、施行、改变等状况,按要求照实填写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在线监管体系。
附件:贵港市港南区新塘镇东和村等19个村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周转目标运用状况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