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从化自来水有限公司、从化经济开发区自来水有限公司、广州新泉自来水有限公司和广州市淼泉自来水有限公司自来水价格别离制定于2019年2月、2008年7月、2010年6月和2008年7月,为保证乡镇供水安全,发挥价格机制在促进水资源节省和可继续使用方面的非消沉效果,促进供水工作的高水平质量的开展,根据有关规定法律法规,实行法定程序,经区政府赞同,现对调整我区部分自来水公司自来水价格的有关事项布告如下:
广州从化自来水有限公司、从化经济开发区自来水有限公司、广州新泉自来水有限公司和广州市淼泉自来水有限公司公共管网供水的各用水户。